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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领取点新增44个

日期:2016-3-5 发布:苏州钢材网 来源:苏州日报 访问:2039 频道:苏州频道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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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主们领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将更便捷啦!昨天(3月4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近期,我市又新增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领取点44个,还覆盖了我市多家汽车4S店。记者在市交警支队提供的一份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领取点...

机动车主们领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将更便捷啦!昨天(3月4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近期,我市又新增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领取点44个,还覆盖了我市多家汽车4S店。
记者在市交警支队提供的一份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领取点清单上看到,此次新增的44个领取点,有17处设在交警部门,13处设在各检测站,另外还新增13家4S店和1家旧车市场作为领取点。据市交警支队宣传科许立警官介绍,这44个点全部是近期新增的领取点,并不包括之前已经设立的领取点。至此,分布在我市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领取点总计近百个。
据悉,目前车辆年检分两种情况:免检车辆和非免检车辆。对于免检车辆,市民可带好行驶证和交强险保单直接去各交警大队(中队)、高速大队、车管所领取检验合格标志;对于非免检车辆,地市范围内车主可自主选择检验机构办理车辆检验。


免检车辆所需材料


1.行驶证原件。
2.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供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原件因上次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已收存的,收存其他任一联复印件)
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4.注册登记车辆管理所开具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省外免检车辆需要)


非免检车辆所需材料


1.行驶证原件。
2.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供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原件因上次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已收存的,收存其他任一联复印件)
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要注意的是,以上是省内非免检车辆要带的材料。省外非免检车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比省内材料还多一项,即注册登记车辆管理所开具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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